(一)曾參與106年度5月篩選測驗之學生,其國語文、數學、或英語任一科目測驗結果未達通過標準者即需參與本測驗。
(二)承上,該等未達通過標準之科目為必須測驗科目(如國語文與英語均未達通過標準,則國語文與英語為本測驗之必測科目)。已達通過標準之科目為選考科目,由學校任課教師依學生學習狀況進行評估,決定是否勾選加考該科目。
(三)未參與106年度5月篩選測驗之學生,且以手動方式轉入個案管理名單之學生,由學校任課教師依學生學習狀況進行評估,決定勾選學生應參與測驗之科目,且每位學生至少應勾選一科目進行測驗。
(四)為持續追蹤輔導所需,補救教學科技化評量系統之個案名單,無論是否已接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救教學資源扶助,均須參加本測驗;若於測驗作業時間新納入之個案,亦需加入本測驗(即補救教學科技化評量系統「學生資料管理」功能中2至9年級的個案學生,均至少應施測一科目)。
二、測驗形式與時間:
(一) 本測驗自106年11月27日(星期一)起至12月29日(星期五)開放測驗(下修測驗時程同開放測驗時程)。
(二) 2至3年級(低年級)採紙筆測驗方式,試卷資料由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統計印刷,並於11月27日前寄送至各校,試卷張數係依據各校個案學生數核計(統計至11月3日),若無個案學生之學校,即不寄送測驗試卷。學校請以「校」為單位,採下列兩種方式「擇一」處理作答反應上傳作業:
1.自行上傳:
(1)請逕自於科技化評量系統「上傳紙筆測驗結果」上傳學生作答反應。完成作答反應上傳後,試卷無須寄回,寄回者一律視為非自行上傳,不再核撥資料處理費。請務必於測驗期程結束【106年12月29日(星期五)】前完成上傳,逾期視同缺考。
(2)自行上傳者,每一科目每一測驗人次酌予補助資料處理費新臺幣5元;測驗期程結束後,將彙整各校資料處理費用,函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轉知各校相關申請作業。
2.寄回試卷,由本基金會進行判讀閱卷與上傳作業(不另核撥資料處理費用):
(1)請各國民小學依據紙筆測驗作業說明完成紙筆測驗,不須批閱試卷,逕將試卷於106年12月15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將試卷資料寄回本基金會進行後續判讀閱卷作業。如逾期未寄回者,則請逕自於評量系統「上傳紙筆測驗結果」上傳學生作答反應。
(2)試卷寄回後,如有新增施測名單或請假補測學生,請承辦人自行至科技化評量系統下載試卷,施測結束後並上傳學生作答反應,請務必於測驗期程結束【106年12月29日(星期五)】前完成上傳,逾期視同缺考,試卷無須寄回本基金會,自行上傳的部分亦不核撥資料處理費用。
(3)本基金會將採兩階段統一公告紙筆測驗閱卷結果:
12月06日前寄回者(郵戳為憑),於12月15日公告測驗結果;
12月15日前寄回者(郵戳為憑),於12月25日公告測驗結果。
如需儘早確認學生測驗結果,建請留意上述時程或自行上傳。
(三) 4至9年級採電腦線上測驗。
1.線上測驗模式:英語測驗包含聽力測驗,請學校於英語科施測前檢視耳機或廣播配備及功能。
2.請通知受測學生,於受測數學科時,務必攜帶空白計算紙與文具,俾測驗時計算使用。
(四) 請參與測驗學生以持平看待、認真作答之態度完成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