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60076328號
速別: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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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府為因應國中小減班超額教師處理問題,決議106年度
不辦理國中小普通班正式教師聯合甄選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調查未來5年預估班級數與超額教師數,國中階段之
少子女化效應在104學年度開始發酵,107至111學年度達到
高峰,約減94班;而國小階段之少子女化效應雖趨緩仍持
續存在,107至111學年度約減53班。
二、另本府已訂定「花蓮縣小型學校整合發展實施辦法」,其
中第3條規定:「全校學生人數五十(含)人以下....優
先整合為鄰近學校之分校或分班(或鄰近之兩校逕行整併
)。」經調查105學年度全縣國小學生人數低於50人(含)
者共42校,教師數約271名、國中學生人數低於50人(含
)者計1校,教師數10名,如依前揭辦法執行小校整併工作
,則需妥為安置超額教師,以保障渠等工作權益。
三、再則,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5條規定,本縣國中小應
聘原住民族教師總數為484名,粗估本縣國中小待聘原住
民族教師數為337名。
四、基於以上綜合因素考量,應繼續控管國中小教師缺額改聘
代理教師或改支30節兼代課鐘點費,俟累積一定量之退休
教師所遺缺額,並審慎評估班級數減少幅度後再行討論是
否恢復辦理全縣正式教師聯合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