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06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縣外介聘--積分審查補充 說明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6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 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辦理。 二、國中(含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積分審查作業訂於5月9 日、國小暨幼兒園積分審查作業訂於5月9日至5月10日, 地點:本府教育處第2會議室。 三、另請申請教師備妥貼足限時掛號郵資32元之信封1個(寄 送介聘結果通知用)。 四、檢附積分審查委託書,如有需要,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