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府人訓字第1080245976號
速別: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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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如說明 (376550000A1080245976_106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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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業經行
政院修正,並自108年11月4日生效,檢送修正條文及對照
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08年11月4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47086號函辦
理。(附原函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