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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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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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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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重要公告—通知債權人
一、本社依據109年3月13日社員大會決議解散,經花蓮縣政府社會處109年3月25日府社行字第1090054164號函同意備查,並依合作社法辦理財產清算,依合作社法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五條規定辦理,合作社清算人以公告方式,催告債權人限期報明債權。
二、債權人:凡與本社存有債權 關係者(如往來廠商貨款及應退未退之社員股金等)。
三、領取期限:109年4月30日止
四、領取相關事宜:請洽本校員生消費合作社。
五、電話:03-8701134#21
有限責任花蓮縣太巴塱國民小學員生消費合作社敬啟
合作社清算人:呂慶聲、胡玲麟、張秋萍
中 華 民 國 109 年3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