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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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太巴塱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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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9月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14017414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教育部令及辦法第七條修正條文 (376550000A_1140174146_ATTACH1.pdf、376550000A_1140174146_ATTACH2.odt) |
主旨: | 函轉「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第7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2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40490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8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4049009D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三、 |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黃小姐,電話:(04)3706-1529。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