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江瓊紋 電話:03-8462860#580 電子信箱:happy11123200@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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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太巴塱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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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9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140209913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A09000000E_1142403546_senddoc1_prin (376550000A_1140209913_ATTACH1.pdf) |
| 主旨: | 轉知教育部115年3月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請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老師、學生與社區大學師生等踴躍報考,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114年10月21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3546號函辦理。 |
| 二、 | 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臺灣台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本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115年預計於3月及7月共計辦理2次考試,詳情請見考試官網(https://ttg.moe.edu.tw)之最新消息「115年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重要日程表」。 |
| 三、 | 旨揭115年3月考試採「分卷分天」舉行,A卷訂於115年3月7日(星期六)測驗;B、C卷訂於115年3月8日(星期日)舉辦,一人限報考一種卷別。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同年114月11月14日下午5時止。報名費為新臺幣250元,19歲以下(含)免報名費。歡迎至考試官網線上報名。 |
| 四、 | 考量115年起三卷均採電腦化測驗,若學齡前幼兒(6歲以下)或高齡者(65歲以上)評估於測驗期間全程操作電腦有困難,可申請「特殊需求服務」,詳情請見考試官網之簡章內容。除考試方式採電腦測驗,考生成績若達各級通過標準,115年起將改發電子證書,後續各界可透過「教育部電子證書驗證系統」驗證證書真偽。 |
| 五、 | 為鼓勵踴躍參與,團報人數超過30人時,該部將函請相關部會依權責酌予行政獎勵或另行嘉勉。 |
| 六、 | 以上相關資訊已公布於考試官網,請逕自瀏覽參閱。倘有任何問題,請洽總試務中心服務專線:02-77499511;電子郵件信箱:ttg.sce@deps.ntnu.edu.tw。以上訊息請協助轉貼校網宣傳。 |
| 七、 | 學校尚未有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B2)儲備教師,請鼓勵參加。 |
| 正本: | 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玉里高級中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