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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靜淑 - 教導處 | 2025-11-04 | 點閱數: 50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江瓊紋
    電話:03-8462860#580
    電子信箱:happy11123200@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太巴塱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9日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114020991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A09000000E_1142403546_senddoc1_prin (376550000A_1140209913_ATTACH1.pdf)

     

    主旨: 轉知教育部115年3月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請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老師、學生與社區大學師生等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14年10月21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3546號函辦理。
    二、 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臺灣台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本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115年預計於3月及7月共計辦理2次考試,詳情請見考試官網(https://ttg.moe.edu.tw)之最新消息「115年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重要日程表」。
    三、 旨揭115年3月考試採「分卷分天」舉行,A卷訂於115年3月7日(星期六)測驗;B、C卷訂於115年3月8日(星期日)舉辦,一人限報考一種卷別。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同年114月11月14日下午5時止。報名費為新臺幣250元,19歲以下(含)免報名費。歡迎至考試官網線上報名。
    四、 考量115年起三卷均採電腦化測驗,若學齡前幼兒(6歲以下)或高齡者(65歲以上)評估於測驗期間全程操作電腦有困難,可申請「特殊需求服務」,詳情請見考試官網之簡章內容。除考試方式採電腦測驗,考生成績若達各級通過標準,115年起將改發電子證書,後續各界可透過「教育部電子證書驗證系統」驗證證書真偽。
    五、 為鼓勵踴躍參與,團報人數超過30人時,該部將函請相關部會依權責酌予行政獎勵或另行嘉勉。
    六、 以上相關資訊已公布於考試官網,請逕自瀏覽參閱。倘有任何問題,請洽總試務中心服務專線:02-77499511;電子郵件信箱:ttg.sce@deps.ntnu.edu.tw。以上訊息請協助轉貼校網宣傳。
    七、 學校尚未有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B2)儲備教師,請鼓勵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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