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以下三項條件皆須符合)
1.就讀台中、彰化、南投、雲林、花蓮、台東國小一年級至五年級學童者。(同戶最多申請兩名)
2.父母一方或雙方有發生下列任一事項:
a.去世。
b.因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意外而無法穩定工作。
c.單親扶養三名子女含以上(皆須就學中或學齡前)。
3.家庭持有中低、低收入戶或特境兒少證明或里長之清寒證明者(擇一)。
二、詳情請參閱下方附件檔。
三、校內申請時間:109年05月22至109年6月05日止(申請額滿為止),請各班導師協助提出申請。